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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豫安委办明电〔2017〕14号文件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3/10 11:26:07    来源:内部编辑    作者:工程管理部    阅读:3683

郑安委办〔2017〕21

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豫安委办明电〔2017〕14号文件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吸取两起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有针对性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7〕1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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