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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秋收、国庆期间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9/14 11:44:14    来源:内部编辑    作者:工程管理部    阅读:2829

郑州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

秋收、国庆期间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通知

文号:郑清欠〔2016〕19号 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各清欠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建设、施工单位:

  秋收在即,中秋、国庆来临,又是外来返乡务工人员投诉拖欠的敏感期和高发期。为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上级精神,按照《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领域劳务用工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郑建文〔2016〕34号)要求,现就加强秋收国庆期间我市建筑农民工工资清欠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加强重大节日期间建设工程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是建设领域各清欠单位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职责。要按照双清欠工资“政府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原则,从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措施,及时果断解决“讨薪”信访问题。一是落实“属地化”管理,各工程主管单位要承担第一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监管职责。凡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工程所在地区政府应承担第一监管责任;凡补办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补办手续前工程建设造成的拖欠问题原则上由所属地区政府为主处理;二是落实施工总承包主体责任,总包企业作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直接责任人,应组织劳务企业,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三是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协作,形成清欠合力,从严从快处理恶意拖欠问题。

  二、认真排查,消除隐患

  即日起,各单位要根据建筑工程管理权限和清欠工作分工,开展建筑工程清欠工作排查。要发挥现场和现场联动机制效用,将工程款支付和农民工工资发放纳入近期阶段性重点监管事项,重点排查建筑工程是否垫资建设、是否按合同支付工程款、是否擅自使用无资质的劳务队伍、是否落实农民工工资“一卡通”、是否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排查情况,建立监管台账,对存在隐患的项目,要指定专人跟踪监管,督促业主及总包单位积极筹备资金,确保返乡民工顺利领取工资。

  三、畅通渠道,加强组织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清欠信访接待、受理投诉,对发现的拖欠问题,及时组织化解,发现一处、纠正一处。要进一步完善清欠应急预案,对分包单位暂时无力解决的,由总包单位先行垫付;总包单位不能解决的,由建设单位先行垫付;满足动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条件的,按规定使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支付。各县(市)、区清欠办要安排好值班,保持通信畅通。对不及时妥善解决欠薪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郑州市清欠投诉电话:67188963、67188964。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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