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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纪委《全省开展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8/18 14:51:55    来源:内部编辑    作者:纪检监察部    阅读:11301

豫纪发(2016〕10号

 

中共河南省纪委

关于印发《全省开展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

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纪委监察局,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省纪委监察厅各派驻(出)机构:

现将《全省开展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河南省纪委

                           2016年8月12日


全省开展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巡视组要求和省委“边巡边改”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部署开展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治理。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省各级党员干部。

二、时间阶段

专项治理分为三个阶段进行。8月12日至18日为个人承诺阶段,8月19日至27曰为集中检查阶段,8月28日至9月15曰为整治规范阶段。

三、方法步骤

(一)个人承诺。全省各级党员干部要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向本单位党组织签订承诺书(附件1),承诺不出入隐蔽在居民小区、写字楼等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场所;不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党组织要确保每名党员干部均做出承诺(承诺书由单位党组织备案)。

(二)集中检查。在个人承诺的基础上,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组织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食品药品安全、公安、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组成检查组进行集中检查,对党员干部出入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行为严肃查处,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三)整治规范。由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牵头,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环保、工商、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法对隐蔽在居民小区、写字楼等地的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等进行整治,对非法经营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并依法予以规范。

四、工作要求

(一)迅速贯彻落实。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迅速行动,抓紧部署,尽快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并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会、支部会等多种形式,迅速将此次专项治理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确保每名党员干部对专项治理要求应知尽知,对承诺书应签必签。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做出承诺,带头践行承诺。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组织党员干部签订承诺,切实监督党员干部践行承诺的情况,以开展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治理为抓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发挥应有作用,履行应尽之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全力配合、积极主动参与对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的整治规范工作,特别是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抓紧部署,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三)严肃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隐蔽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的行为严肃查处,对组织聚会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处理并通报曝光;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责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重视不够、监管不力,本单位出现党员干部出入上述场所违规吃喝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对整治规范上述场所不力、监管不到位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问责,通过严肃执纪、严厉问责,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扎实成效。

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汇总本地本部门党员干部承诺书签订情况并填写《党员干部承诺情况汇总表》(附件2)。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纪委负责汇总各地情况,省委省直纪工委负责汇总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情况,省政府国资委纪委负责汇总省管国有企业情况,省委高校纪工委负责汇总省管高等院校情况,并于8月20日前报送至省纪委。专项治理结束后,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纪委填写《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3),与专项治理报告一并于9月20日前报送至省纪委。

 

附件:1.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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