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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7/6 15:57:32    来源:内部编辑    作者:佚名    阅读:3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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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做好2015—2016年度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专业职务评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省管企业和委属事业单位实际,现就2015—2016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按照《河南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办法(暂行)》(豫企政〔2010〕1号)和《关于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补充条件的通知》(豫企政职〔2015〕2号)要求执行。

二、参评人员计算政工年限和任职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三、申报教授级高级政工师和破格申报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人员需参加现场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由其他专业职务转评(同职级)的人员,除不参加外语考试外,其他申报程序和内容与正常参加申报晋升政工专业职务人员相同。

五、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人员的档案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一式四份;

     2.《河南省企业政工___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一览表》一式20份;

     3.学历证书原件;

     4.现任职以来公开出版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著作原件1本,公开发表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论文(报纸或期刊)原件1份;初评者,指其申报年度前5年期间发表的文章原件1份;

     5.荣誉证书、获奖证书或社科规划项目结项证书原件;

     6.1978年12月31日后参加工作的申报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7.申报政工师专业职务者,需提交助理政工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申报高级政工专业职务者,须提交政工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申报教授级高级政工师者,须提交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转评者需提交相应的其他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8.关于申报材料公示情况的单位证明;

9.《河南省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查档审核表》1份;

10.从事政工专业职务任职期间年度考核材料;

11.破格申报政工师以上专业职务人员,须出具本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一式2份;

12.申报高级政工师、教授级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人员按照《关于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补充条件的通知》(豫企政职〔2015〕2号)要求报送网络文章,报送的网络文章要在首发的网站页面下打印,并提供网站网页地址(网站能正常打开,否则不予认定);申报政工师、助理政工师专业职务人员暂不需要提供网络文章。

有申报意向的人员,请积极准备申报材料,相关文件表格请前往人力资源部拷贝下载 。申报材料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报送到省政府国资委组织宣传处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8月30日。

人力资源部电话:55358809

 

 

                              人力资源部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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